经各团支部严格执照民主测评、群众评议等程序,学院分团委组织严格审核,确定以下57名学生为入团积极分子,公式如下:
23级(1人):瞿陈浩
24级(7人):邓高航、赵林、巴措姆、梅文浩、王卓梵、安佳薇、方雲鹏
25级(49人):王菲、黄韵菲、贺金钏、魏祖华、夏子涵、周仪、高子怡、高宇杰、全家乐、胡丹琴、李欣瑞、何小雨、陈紫韵、王心怡、商盈、刘自衔、洪莹、肖赏慧、汪子怡、王曼雨、谢赐平、罗承成、邓雨涵、谭心悦、赵雁、詹佳文、丰钰、田恒慧、陈静怡、涂文扬、毛以嘉、姜绮琳、尤苏阳、向格庆、阮颜琳、舒令波、张江枫、镇思青、刘梦琳、骆果、陈璐、董宇君、祝文彬、梅卉璇、沈硕、杨娟、尤陈茜、杨子阳、周竞航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团委、分党委反映,地点:求真楼A613、A615。
公示时间: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3日。
联系人:李宝(分团委负责人),联系电话:17513688629;
郑坤(分党委纪检委员),联系电话:15971867741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团委
(分党委代章)
2025年10月21日
【编辑:黄会敏 责编:张玲 终审:夏金元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