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切实增强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,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,使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教师的工作习惯和宗旨标杆。5月23日下午在崇文楼A313,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田正波作为领学人,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党员教师深度解读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
田院长从三个部分对《条例》进行详细解读。第一部分主要讲《条例》的修订背景及要求。他分别从解决大党独有难题,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;严抓严管、锻炼党性,正风肃纪;准确运用、严格落实、及时报告;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,这四个方面讲解修订《条例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第二部分主要解读《条例》的内容。他对《条例》的结构、需要把握的几个重点问题、总则部分的亮点、政治纪律、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、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、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、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、生活纪律等具体内容进行解读。第三部分讲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要做到“两个结合”与“一个注意”。“两个结合”,即学习《条例》要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和学习《条例》要与学习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、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结合;“一个注意”,即要注意纪委的党纪处分与监委的政务处分、各单位的政纪处分、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、法院的司法判决之间的区别。
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,学院党委迅速部署,结合学院实际,积极落实,将党纪学习教育与教工支部“主题党日”活动紧密结合,与日常学习、教学督导等有机结合,切实党纪学习教育抓在经常、落在日常。